为激发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热情,表彰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所做出的贡献,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6]87号)和《深圳市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深科协[2017]45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近期对科技奖励工作的要求,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申报及评审工作即将启动。 奖励方式: 2018年度青年科技奖奖金为50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8个。 申请受理对象范围: 1.青年科技奖奖励对象为在深圳工作,为建设国家创新城市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2年12月31日之后。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享有较高知名度。用于申请奖励的主要工作业绩是在深圳市完成,其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于申请人或所在的深圳机构。 3.申请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 (2)申请人是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创立者,所在企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或申请人是大中型科技企业的主要骨干,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创业投资、科技管理等各类科技活动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5日。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人采用自行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申报,今年暂定推荐单位为各区科协、各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市级科技类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推荐单位必须保证申报人的质量,按照表格要求出具不少于50字的推荐理由及意见,没有推荐理由的视为无效推荐。 2 申报必须以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对于无单位的个人申报者须有单位推荐,并由该单位在申报系统里注册申报。同时在申报材料里应注明个人和该单位之间的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 3 申报人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受理时已授权的、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的“他引”材料需权威部门出具。与申报人无关的,或还未获得授权的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材料。
申报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号文)的规定,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的标准是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 申报要求: 1.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补贴,同类装备产品集中申报。续保项目应保持连续投保。续保项目应保持连续投保,如不连续则按新投保审核。制造企业、保险机构和装备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2.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项目,截止日期:2018年4月20日。 自2018年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项目,截止时间:下一年3月10日。 申请截止时间:4月20日 申报依据: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府办〔2017〕22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9号),加快推进2018年度技术改造倍增专项的资金使用,现征集2018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五大发展方向;支持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改造建设,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支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淘汰落后设备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3.申报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资助标准: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制,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以发票时间为准)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技术改造投入主要包括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及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对生产环境的进行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申报受理时间:分批受理、滚动安排。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16日—5月15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4月16日—5月21日 备注:一个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