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车辆应符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8〕3号)要求。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能政务平台,网址:http://uia.jtys.sz.gov.cn),参照附件操作指南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应在2019年9月26日10:00时至10月10日17:00时期间,通过我局智能政务平台填报相关申请材料。系统将在2019年10月10日17:00时后关闭,届时将不再受理企业申报。 (三)初审时间。 我局将在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企业及车辆相关信息的初审工作,并在10月18日17:00时前通过系统将初审情况反馈至各申报企业。申报企业存在信息填写错误的,应在10月22日17:00时前将改正后的信息重新填报并提交审核。此次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不得再次修改。 三、行驶里程数核准 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营运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交〔2019〕103号)要求,2019年度申报车辆行驶里程数采用北理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核准后的数据(2019年度申报车辆行驶里程数核算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6日)。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此前会议宣贯要求,在10月1日前联系深圳市航通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维庚、赵敏,电话:18002564458、18823325302,邮箱:htbds@castelbds.com),由该司负责与北理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对接相关车辆数据核准事宜。对未取得北理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核准后行驶里程数的车辆,按照不符合申请条件处理。 四、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我局委托市新能源车推广中心会同深圳市航通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期开展申报系统的操作培训,请各申报企业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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