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哪些调整?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扶持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提高财政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发改委对负责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国家、省、市级创新载体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资助资金的比例和额度,为其高水平建设运营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
二是重点支持重大项目,优化产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重大项目、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项目、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改革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放宽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提高研发费用资助比例,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调整后市政府的扶持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有多大?
目前总的资金盘子没变,仍然为每年每个战略性新兴产业5亿元的资助总额,市政府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每个产业投入5亿元,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给予支持。但是对于单个项目,如国家配套项目、创新载体提升项目及我市重大项目等,相应提高了扶持额度。
3、申请到政府项目后,项目管理是怎样操作的,政府是怎样跟进项目的?
一是每月5日前须在月报系统中送企业经营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市政府、市财政委及市发改委会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持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绩效。三是项目完成后,我们会根据实际需求开展项目后评估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想进行项目变更,请问应怎样操作?
建议项目单位在制订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充分考虑到项目建设可能遇到的各类情况,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更。如实需变更,可及时和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在窗口提交书面项目变更申请,市发改委会按流程研究、审核项目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
5、公开招投标流程有什么要求,一定需要请第三方招标公司招标吗?
对于公开招投标,有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在公开媒体(报纸、专业招标网站等)发布招标信息;二是招投标要求流程规范、材料完整,形式上以自行招标和委托专业招标公司均可,如未做过公开招投标的公司,建议可先委托专业招标机构做一次,熟悉流程和材料。
6、申报股权投资的项目,对风投机构是否有要求和标准?
对风投机构有一些要求,具体来说,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管理资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已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已成功推出或实施再融资的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且不能与项目单位的控股股东相同或存在控股关系。风投机构需在代持机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备案。
7、申报股权投资的项目,如果未能找到风投机构,是否可以申报?
可以申报。市发改委将委托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项目路演,向已在远致备案的风投机构进行项目推荐。但需项目单位获得创投机构的投资并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后,才能进入正式审核环节。
8、战新扶持计划修改后,股权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有没有变更?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按照“投补结合、审核分离”的原则对股权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进行了修订。财政资助资金依然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其中,股权投资资金根据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确定,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二者不再设定固化的比例关系,完全由被投资企业和被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资助标准拟定为“财政资助资金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政府股权投资资金原则上为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综合评估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资助资金按经评估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且不超过政府股权投资金额;综合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
9、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市将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快建设各类高水平创新载体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市发改委将尽快修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提高扶持资金比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改革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